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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22-08-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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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建设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平政办发〔2018〕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关于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22号)和《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智慧旅游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构建数据支撑、科技引领、业态创新、跨界融合的智慧旅游体系,形成大数据、大监管、大宣传、大服务、大协同的现代智慧旅游发展格局,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履行好在智慧旅游规划、政策标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智慧旅游建设和旅游信息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市直相关部门要在本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充分考虑与智慧旅游的对接,各县(区)和景区、旅行社及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要分级规划,分年度抓好落实。

3.坚持资源共享,跨界融合。顺应全域旅游发展新趋势,加快打通部门行业之间数据壁垒,实现涉旅数据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防止信息孤岛化、碎片化。推进旅游与科技、文化、交通等业态跨界融合,为游客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服务。

4.坚持绿色发展,便捷消费。将绿色发展贯穿于智慧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增加旅游产品供给,创新服务和消费方式,为游客提供更便捷和高品质的消费服务。

(三)发展目标 

2018年,实现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重点旅游场所宽带网络、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智慧旅游基础网络完成升级改造,4A级及以上景区(7家)、重点宾馆饭店(6家)和旅行社(5家)分别建成智慧景区、智慧饭店和智慧旅行社,完成“一部手机游甘肃”平凉相关涉旅单位数据收集、筛选、上报及录入,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2019年,全市智慧旅游“六大工程”初步建成,实现市与县(区)大数据中心数据互联共享,与涉旅重点单位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智慧旅游成为全市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推动力。

2020年,建成集管理、服务、营销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体系,实现旅游统计和游客流量分析精准化、旅游资讯查询和电子商务便捷化、景区电子导览和预订服务人性化。

二、主要任务

(一)建成“一个中心” 

1. 建成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各单位基础数据自助智能归集系统,建成基础厚实、数据开放、运营便捷、保障到位为一体的平凉旅游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加强旅游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推动大数据广泛应用于政府决策、经济分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宣传营销、产品研发等领域。(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

2.实现基础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火车站、旅游大巴、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游专业村等重点涉旅单位的无线网络、有线网络、4G/5G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无线WIFI和有线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崆峒山大景区、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搭建“三个平台” 

1.建立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向上对接国家、省旅游监管平台,对下建成市、县两级互通的立体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实时掌握景区人流量、景区周边道路拥堵情况、天气情况,实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全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2.建立旅游舆情监控平台。强化旅游舆情监控,实时采集分析互联网关注的旅游数据,监测社交媒体数据,及早发现平凉旅游相关舆情。对重点舆情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内部通报告知,并在微信、微博、互联网新闻门户、本地主要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快速发布应对信息,第一时间引导舆论走向。(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文广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3. 建立旅游宣传营销平台。建立以官网、官微、官博和入境短信等为载体,以满足游客自主查询、自主安排行程、自主导游导览、实时分享传播、在线交互评价为内容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强化移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营销,搭建全市旅游行业“三微一网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电商网和移动客户端)自媒体互动式营销体系,形成以新媒体为核心的宣传营销传播机制。加强与腾讯、携程、同程、马蜂窝、驴妈妈等平台合作,通过网络直播、影视植入、达人踩线、演艺动漫、旅游攻略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多角度、体验式、全天候宣传营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六大工程”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行的要求,全力构建高效、互联、共享的智慧旅游终端综合支撑体系,为大数据中心提供及时、准确、真实、有效的基础数据,全面提升旅游行业智慧化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 

1. 实施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崆峒山大景区率先建成全市首个智慧旅游景区。加快实施A级景区视频监控、电子票务、自助语音导游、数字化广播、二维码导览、智能停车场、LED大屏信息发布、手机APP客户端等项目,以及环境检测、游客溯源分析、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对接交换等系统的开发应用,建成景区旅游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实现景区管理可视化、资源管理智慧化、经营管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崆峒山大景区、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 实施智慧饭店建设工程。推进实施旅游星级饭店住宿网上预订、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电子结算、综合管理、娱乐休闲、信息服务、客房服务等智能化体系和手机APP,满足饭店管理和客户体验需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3. 实施智慧旅行社建设工程。推进以线路、车辆、饭店、门票、旅游纪念品销售、旅游演艺为主要内容的旅行社电子商务系统建设,构建以电子合同管理、团队管理、旅行社及导游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旅行社内部智能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旅行社在信息收集、资源采购、产品策划与发布、产品销售、订单管理、团队管理、统计结算、数据对接、投诉处理等方面的高度信息化和智能化。(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4. 实施智慧旅游商品企业建设工程。完善旅游商品企业信息网络设施,加快推进企业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实施商品网上营销推广、网上预订、厂区视频监控、产品研发生产实时检测等项目,推动旅游商品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5. 实施智慧餐饮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智慧餐饮企业视频监控、食材安全、移动支付、微信点餐、手机餐厅、电子收银、营销策划、成本控制、综合服务、会员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餐饮管理营销服务体系,加强与团购、外卖等企业数据共享,为客户提供互动、体验、分享、消费等全方位餐饮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6. 实施智慧乡村游建设工程。推进全域视频监控、游客流量监测、智能停车场、掌上菜单、智能乡村住宿、网上消费评价等乡村旅游智慧化建设项目,搭建统一的土特产电商平台,建设乡村游微信公众宣传营销平台,加强与国内互联网旅游企业合作,实现乡村游向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实现数据共享 

规范数据采集及交换方式,纵向实现与省旅发委、县区监管平台、重点景区应急指挥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横向实现与平凉“智慧城市”平台及发改、公安、交通、卫计、建设、质监、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务、商务、工商、宗教、安监、扶贫、食药监、地震、气象、金融等涉旅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并加强与国内知名旅游互联网企业数据互换共享,形成全市旅游大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分析、共享的智能化、便捷化和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智慧旅游建设,成立平凉市智慧旅游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承担全市智慧旅游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智慧旅游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共同推进全市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从2018年起,市、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智慧旅游建设投入力度。各旅游企业及景区景点要积极转变思维,借助市场化手段和PPP等新模式,促进资源向资产、资金、资本转化,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市县(区)要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满足旅游业智能化管理、服务、营销需求,积极构建多元化智慧旅游发展投入机制,为智慧旅游引领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三)注重人才培养。实施智慧旅游紧缺人才引进工程,积极引进智慧旅游建设、管理、营销等方面的技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及社会机构,大力培养专长型、复合型文化旅游信息技术人才。鼓励培训机构开展全行业信息化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突出考核评估。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旅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县(区)政府和旅游部门要靠实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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