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平凉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传统音乐等8大类4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为平凉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作出新贡献。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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