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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服务指南

  • 时间:2024-08-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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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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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旅部门

(一)申办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二)受理机构
    5000人以下向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报备;5000人以上以及涉外营业性演出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备。

二、公安部门

1.核准演出场所容纳的观众数量;划定营业性演出观众区域与缓冲区域,设置缓冲区域标识。

2.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在演出举办前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进行营业性演出   

3.组织警力协助演出举办单位维持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

三、市场监管部门

1.对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办理变更登记。

3.对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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