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简介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机关职能:
(1)研究拟定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负责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6)负责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市体育总会业务建设,监督全市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
(7)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机构规范运行,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8)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负责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产业投资计划编制和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等工作。指导、实施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10)指导、规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11)指导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2)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利用。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1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16个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文化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规划开发科、市场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宣传推广科、广播电视科、文物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
单位负责人:唐常宁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西段89号广电大厦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8214324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